东莞市大朗镇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大朗镇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2 17:27:53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900751054843D
单 位 名 称: 东莞市大朗镇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大朗镇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张梅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099.58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2-12-26 证书有效期: 2016-05-12 至 2021-05-11
住           所: 东莞市大朗镇金丽路4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丰富群众文体生活。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开展辖区内社会主义文艺活动,推动文艺队伍的发展,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发展竞技运动项目。开展文化、体育合作与交流活动。推动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广播电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化、体育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机关: 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5520.0 2099.58 2021-03-10
2 住所 东莞市大朗镇金丽大道11号 东莞市大朗镇金丽路46号 2021-01-21
3 法定代表人 傅伟荣 张梅 2021-01-21
4 名称 东莞市大朗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东莞市大朗镇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东莞市大朗镇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大朗镇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0-10-13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和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管理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发展竞技运动项目;对竞技体育实施具体指导和管理;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活动。 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丰富群众文体生活。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开展辖区内社会主义文艺活动,推动文艺队伍的发展,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发展竞技运动项目。开展文化、体育合作与交流活动。推动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广播电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化、体育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10-13
6 法定代表人 曾悦 傅伟荣 2016-12-2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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