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9:32:16

项目概况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Y2021002

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提供所属期为2020年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提供2020年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公司出具的2020年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声明函的要求填写

6)信用记录:不接受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资格问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炒沙新村128号鸿盛大厦四-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15—16号

联系方式:0763—386568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协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炒沙新村128号鸿盛大厦四-五楼

联系方式:0763-3288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保军

电  话:0763-3288138

广东协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相关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1032902).pdf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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