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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0 20:13:27
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及质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CQC2000FG12010
项目名称: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及质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及质检服务项目包组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8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服务 | 570,000(页)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87,000.00 | 10,88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合同包2(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及质检服务项目包组2):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抢救整理珍贵档案质量检查服务 | 570,000(页)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000.00 | 28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及质检服务项目包组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19年或2020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及质检服务项目包组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19年或2020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包组1(包组内容:抢救整理珍贵档案加工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9.1元/页;三年采购预算人民币10,887,000元);包组2(包组内容:抢救整理珍贵档案质量检查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0.5元/页;三年采购预算人民币285,000元)。2.简要服务要求:2021年完成约18.5万页,2022年完成约18.5万页,2023年完成约20万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完成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档案馆抢救整理珍贵档案服务及最终验收。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的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具体合同金额和工作量以财局当年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3.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6.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售后不退。
名 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档案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
联系方式:020-83328363
名 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20-8357690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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