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20:15:00

 

项目概况

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ACG2021GK0101

项目名称: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项目 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0 6,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真实有效的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提供真实有效的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真实有效的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真实有效的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运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食品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目投标或者未划分子目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对拟投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7日至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

联系方式:020-3909984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联系方式:13160916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160916447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6日

相关附件:
南沙政法机关饭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0322(定稿).pdf 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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