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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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发布时间:2021-03-30 20:16:07
2021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东座13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JCZB-2021002
项目名称:2021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42,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42,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2,542,800.00 | 2,54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处罚期限界满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东座13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4月1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东座1302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
③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zjcxmgl.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已成功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九佛中路978号
联系方式:36528524
名 称: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东座1302
联系方式:13714457571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020-83772196
广州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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