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艺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2 11:04:13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004553499702
单 位 名 称: 广州粤艺发展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叶建卫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二类 开 办 资 金: ¥93.86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0-09-25 证书有效期: 2016-07-26 至 2021-07-25
住           所: 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12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粤剧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京剧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文化艺术、广电工程等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广州粤剧大院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粤剧一团、原广州粤剧二团、原广州红豆粤剧团档案文书的完善和整理工作。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粤剧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京剧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广州粤剧大院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粤剧一团、原广州粤剧二团、原广州红豆粤剧团档案文书的完善和整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展粤剧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京剧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文化艺术、广电工程等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广州粤剧大院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粤剧一团、原广州粤剧二团、原广州红豆粤剧团档案文书的完善和整理工作。 2020-07-29
2 开办资金 546.0 93.86 2020-04-01
3 举办单位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12-05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轻歌、粤剧、粤曲演出,负责原广州粤剧团物业管理。 开展粤剧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京剧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广州粤剧大院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原广州粤剧团、原广州粤剧一团、原广州粤剧二团、原广州红豆粤剧团档案文书的完善和整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01-20
5 经费来源 财政核补 财政补助二类 2014-01-20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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