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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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发布时间:2021-04-02 11:15:54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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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105455371289W | ||
单 位 名 称: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金晓华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开 办 资 金: | ¥176.0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3-09-23 | 证书有效期: | 2016-08-29 至 2021-08-28 |
住 所: | 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56—58号二楼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贯彻执行土地政策,编制年度征地计划方案和政府储备土地规划、计划。(二)编制政府供应储备土地计划,办理土地储备和出让相关手续。(三)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管理,定期向区政府汇报运作情况。(四)拟订、报批、实施政府储备土地范围内土地及其建筑物、构筑物征收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土地储备、出让实施过程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五)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费用并负责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六)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七)指导、协调、配合区属各单位开展相关土地业务工作。(八)组织实施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
举 办 单 位: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 ||
登记管理机关: | 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 | 2021-03-26 |
2 | 法定代表人 | 刘彦霆 | 金晓华 | 2021-03-26 |
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贯彻执行征(借)地及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政府认为需要统筹的国有(集体)土地及其上盖房屋、建(构)筑物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管理和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并负责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三)委托征(借)用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征(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征(借)地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征(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监督;(四)负责对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方案的论证、听证、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代拟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具体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引发的矛盾纠纷;(五)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协调、配合区属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工作;(六)负责原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各项拆迁管理工作;(七)根据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河涌、治水及水利等市政重点项目的征拆进行摸查、制定具体拆迁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八)协助开展土地权属、地类调查、用地手续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贯彻执行土地政策,编制年度征地计划方案和政府储备土地规划、计划。(二)编制政府供应储备土地计划,办理土地储备和出让相关手续。(三)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管理,定期向区政府汇报运作情况。(四)拟订、报批、实施政府储备土地范围内土地及其建筑物、构筑物征收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土地储备、出让实施过程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五)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费用并负责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六)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七)指导、协调、配合区属各单位开展相关土地业务工作。(八)组织实施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2021-03-26 |
4 | 举办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 2020-07-27 |
5 | 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 2020-07-01 |
6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政策研究、执行工作,编制年度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方案;拟定、报批、实施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市、区政府批准的年度用资计划,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费用,监督、检查征地补偿费用的落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指导、协调、配合区属各单位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业务工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政府储备土地规划和计划;编制政府供应储备土地计划,办理土地储备和出让的相关手续;根据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对区内新、扩建、改建的道路和桥梁等市政项目进行拆迁摸查、制定具体拆迁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纳入政府储备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拟定、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工作,并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管理;做好相关土地储备和出让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定期向区政府汇报运作情况;组织实施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 (一)贯彻执行征(借)地及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以及政府认为需要统筹的国有(集体)土地及其上盖房屋、建(构)筑物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管理和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并负责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三)委托征(借)用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征(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征(借)地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征(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监督;(四)负责对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方案的论证、听证、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代拟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具体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引发的矛盾纠纷;(五)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协调、配合区属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土地及其房屋征收工作;(六)负责原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各项拆迁管理工作;(七)根据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河涌、治水及水利等市政重点项目的征拆进行摸查、制定具体拆迁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八)协助开展土地权属、地类调查、用地手续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2020-07-01 |
7 | 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 2018-04-23 |
8 | 开办资金 | 103.0 | 176.00 | 2018-04-23 |
9 | 法定代表人 | 范欣 | 刘彦霆 | 2017-07-28 |
10 | 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 | 2016-08-29 |
11 | 举办单位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海珠区分局 | 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2016-08-29 |
1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代表区政府统一征用土地,统筹管理和实施区内城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以及为城市建设提供管理服务;完成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负责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政策研究、执行工作,编制年度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方案;拟定、报批、实施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市、区政府批准的年度用资计划,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费用,监督、检查征地补偿费用的落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指导、协调、配合区属各单位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业务工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政府储备土地规划和计划;编制政府供应储备土地计划,办理土地储备和出让的相关手续;根据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对区内新、扩建、改建的道路和桥梁等市政项目进行拆迁摸查、制定具体拆迁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纳入政府储备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拟定、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工作,并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管理;做好相关土地储备和出让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定期向区政府汇报运作情况;组织实施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 2014-04-04 |
13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筹 | 财政补助一类 | 2014-04-04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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