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发布时间:2021-04-02 15:27:59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
▶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300456659735E | ||
单 位 名 称: | 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翟伟中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开 办 资 金: | ¥43365.0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0-08-23 | 证书有效期: | 2016-05-04 至 2021-05-03 |
住 所: | 惠州市惠城区横江三路4号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事务工作。协助编制市容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推进环卫一体化、环卫市场化等改革。负责惠城中心区主要街道马路、广场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惠城中心区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建筑垃圾排放、收集、运输、消纳等事务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协调惠城区中心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承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指导、检查、考评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惠城区中心区环卫设施设备的规划,负责惠城区中心区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工作;推动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革新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县(区)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实施环卫行业管理及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举 办 单 位: | 惠州市人民政府 | ||
登记管理机关: | 惠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名称 | 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2020-03-09 |
2 | 开办资金 | 28436.0 | 43365.00 | 2020-03-09 |
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各项环卫作业标准,并结合本市实际拟订环境卫生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惠州市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区中心区张挂、张贴宣传品及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参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参与市区中心区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卫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制订、完善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市场化作业招标的管理工作;推行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市区中心区城市建筑立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机动车辆清洗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达标创建、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区中心区主要街道马路、广场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东江、西枝江市区中心区域水面垃圾的打捞保洁工作;市区中心区公厕、垃圾转运站(点)、垃圾屋、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市区中心区生活垃圾清运;惠城区及周边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指导全市各县(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 贯彻落实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事务工作。协助编制市容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推进环卫一体化、环卫市场化等改革。负责惠城中心区主要街道马路、广场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惠城中心区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建筑垃圾排放、收集、运输、消纳等事务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协调惠城区中心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承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指导、检查、考评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惠城区中心区环卫设施设备的规划,负责惠城区中心区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工作;推动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革新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县(区)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实施环卫行业管理及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2020-03-09 |
4 | 法定代表人 | 朱燕含 | 翟伟中 | 2020-03-09 |
5 | 开办资金 | 15727.0 | 28436.00 | 2018-03-19 |
6 | 法定代表人 | 杨荣 | 朱燕含 | 2014-11-17 |
7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各项环卫作业标准,并结合本市实际拟订环境卫生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惠州市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区中心区张挂、张贴宣传品及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参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参与市区中心区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卫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制订、完善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市场化作业招标的管理工作;推行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市区中心区城市建筑立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机动车辆清洗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达标创建、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区中心区主要街道马路、广场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东江、西枝江市区中心区域水面垃圾的打捞保洁工作;市区中心区公厕、垃圾转运站(点)、垃圾屋、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市区中心区生活垃圾清运;惠城区及周边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指导全市各县(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 2013-12-04 |
8 | 经费来源 | 财政核拨 | 财政补助一类 | 2013-12-04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扫一扫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