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5 20:05:12

 

项目概况

汕头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1A010

项目名称:汕头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45,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45,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其他保险服务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11,345,700.00 11,345,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 ② 投标人须具备在广东省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 ③ 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④ 属同一法人的保险公司仅可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长平路101号

联系方式:8878792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754-88866333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汕头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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