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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31 22:34:07
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1501-2021-00039 |
甲 方: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乙 方:广州梵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251,550.00 | 金额大写:贰拾伍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款式 | 类型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供应商报价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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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终端 | 6 | 台 | 捷视飞通 MCV3000A 视频会议终端 | 捷视飞通 | MCV3000A | 捷视飞通 | 41,925.00 | 251,550.00 | |
捷视飞通MCV3000A,数量4台,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支持2路1080P@60fps高清视频编码,8M速率,支持DVI-I/HDMI/CVBS/3G-SDI等视频接口,含捷视飞通多媒体通讯终端软件V1.6。 宝利通Group550-1080p,数量1台,视频会议接入终端,多点许可,最高接入6点,支持HDCL、3G/HD-SDL、HDMI、VGA视频接口,麦克风阵列、3.5mm立体声、RCA、HDMI音频接口,10/100/1000M以太网接口,USB、RS-232控制接口。 华为Box 300,数量1台,支持全新H.265编解码,结合VME(Video Motion Enhancement)技术,提升视频质量,节省50%带宽;支持AAC-LD双声道宽频语音和Opus,活动图像分辨率4K 30 fps,活动双流4K30 + 4K30 1080P30+1080P30(4K8),数据会议1080P 30/4K8,支持HT-RX、HDMI等视频接口,支持HD-AI、卡农头、HDMI、RCA等音频接口,最高支持1000M LAN。 | |||||||||
合同金额(元): | 251,550.00 | ||||||||
其他约定 |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对乙方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5天
2.交货地点:广东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苑街1号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3.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烈新/0660-3335613
五、验收
1.乙方应于交货后5天完成安装。
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3.列入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必须在最新一期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型号。
4.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认证证书。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保密要求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交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范围。即便合同结束后乙方亦应遵守此保密。
3.除合同本身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交还给甲方。
九、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苑街1号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8号101房 24层自编2403A |
电话:0660-3335613 | 电话:020-38828106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 |
账号:3602028509200295278 |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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