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发布时间:2021-01-21 20:21:28
学习《民法典》,做明白普法人
——大丰小学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发布时间:2021-01-19 10:42 信息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0
法治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提升教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引导学校全体教师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阐释、宣传及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法律意识,1月15日,学校邀请了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的林文理律师为全校教职工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法培训活动。
培训过程中,林文理律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体系、重要意义、亮点特色等内容,通过介绍一系列的小案例,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婚姻登记、离婚、财产继承、民事纠纷等进行了详细解释。林律师将抽象法律规范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涵要义,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教师依法依规办事的规则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人为本,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此次学习,让教师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提高了自身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度,同时也增强了教师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引导教师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扫一扫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