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武宁县人民政府
二、运营单位:
九江市拓普嘉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拓普嘉华国际网球学院
四、竞赛安排 :
第一站:10月05日—10月06日 武宁
第二站:10月26日—10月27日 武宁
第三站:11月09日—11月10日 西海
第四站:11月30日—12月01日 武宁
总决赛:12月14日—12月15日 武宁
五、竞赛项目:
12岁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10岁组:单打(男女同组)
8岁组:单打(男女同组,测试赛项目,不列入CTJ积分赛序列)
六、报名资格:
12岁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不限国籍和地区) ;
10岁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不限国籍和地区);
8岁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不限国籍和地区)。
七、报名办法:
参赛运动员在每站比赛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截止日期为比赛开始前5天)自行填写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表及指定邮箱附后。每站比赛每人报名费为100元,由承办单位收取用于补充竞赛组织费用。
报名联系人:李教练 ,联系电话:13387005445
八、比赛场地器材:
1、比赛场地为室外丙烯酸材质硬地。
U8组别采用短式网球场地和红色球(场地长10.97米,宽5.485米,球网中央高0.8米);U10组别采用标准球场地和绿色球;U12组别采用标准场地和标准网球。
2、比赛用球:HEAD
九、竞赛办法:
1、参赛名额:8岁组、10岁组比赛各设64个参赛名额;12岁组男子单打和女子单打各设32个名额;12岁组比赛获得单打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自行配对进行双打比赛,共设16个名额。
2、比赛办法: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比赛,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比赛。原则上每4人为一组,每组前2名出线进行第二阶段比赛;如遇人数变动、天气变化等裁判长可临时更改分组或赛制。
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遇2人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遇3人或3人以上相同,则按净胜局、分多少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比赛赛制:8岁组比赛采用3局2胜制,每局11分。10:10后需一方净胜2分才能获胜本局,比分为14:14时加赛一分决定胜负。U10、U12组别比赛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7局4胜制(4局)无占先制。当局数为3比3时,采用平局决胜制,即双方抢7分,先胜7分者获胜,6:6后需一方净胜2分才能获胜;第二阶段单淘汰采用6局无占先制。当局数为6比6时,采用平局决胜制,即双方抢7分,先胜7分者获胜,6:6后需一方净胜2分才能获胜。
十、积分排名:
分站赛按《全国青少年网球比赛积分排名管理办法》CTJ-A900级别授予积分,总决赛按CTJ-A1000级别比赛积分。
十一、奖励:
1、分站赛比赛单双打前八名的选手可获得由“山水武宁杯”组委会颁发的成绩证书及奖品;
2、总决赛各组别单打前八名者可获得拓普嘉华国际网球学院免费训练一周(食宿自理)的奖励。
十二、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
选手一旦参赛,就自动无偿提供给主办方和承办单位及赞助商在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作为参赛条件之一,所有参赛人员同意放弃因比赛中受伤或遭受损失(往返途中或比赛过程中)而向中国网球协会、拓普嘉华国际网球学院、比赛承办单位和地方政府索赔的权利。
十三、陪同人员不良行为
任何时候,特别是参赛人员到达赛区或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不得有任何对主办方、承办单位、赛事、其他选手、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有此言行者,取消其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不良记录并公布。
十四、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山水武宁杯”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