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发布时间:2020-07-30 22:14:37
新苗学校组织观看“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法制教育班会发布时间:2019-07-01 14:05 信息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16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治建设工作,创建更加美好的文明校园,提升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暑假前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举办以“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为主题的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组织观看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直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6月27日下午,新苗学校德育处组织六年级全体学生观看法治教育主题班会——《青少年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
本次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直播活动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主办,全市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六年级以上在校学生(含六年级,除初三、高三毕业班)参加。
活动前,新苗学校六年级各班班主任及时组织学生到多媒体教室,并告知学生观看直播时要遵守纪律,认真观看。随着全体六年级学生的有序入座,直播按时开始。
本次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直播活动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查院朱洪源检察官主讲。讲座以检察官职责讲述开始,结合检察官的工作实际,让学生了解检察官职责,并联系生活实际及生动鲜活的案列,从“风险≠后果,后果很严重,但风险很低”等内容展开青少年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需了解的法律知识。
在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中结合案列讲述了“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刑罚,让学生明白如何自我保护、如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直播活动,加强了学校法制教育宣传,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有效的树立和维护了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学生们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扫一扫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