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1-10-29 17:11:11

清远市清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2050735988J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谢春开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2-08-01 证书有效期: 2021-01-04 至 2026-01-04
住           所: 新城东18号区27号环卫综合大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市容和环境卫生地方规章、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市区规定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市区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建筑垃圾的受纳、排放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清洁卫生服务费、垃圾代运费、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处置费的收取。(三)参与市区环卫设施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质检工作。(四)开展环境科研活动,不断提高环卫作业科学化、机械化、制度化水平,逐步实现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五)参与制订城市规划和环境卫生事业规划,参与审批大型公共民用建筑中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六)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七)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护的专业化承包服务单位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评估等工作。(八)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谢春开 2021-02-02
2 法定代表人 曹素琼 李国华 2020-02-21
3 举办单位 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07-18
4 法定代表人 谢春开 曹素琼 2016-01-20
5 法定代表人 郑柏艺 谢春开 2014-09-0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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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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