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17:37:0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1-264607

(三)预算金额:33,6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4
服务开始时间:12月1日
1.黄埔区“三条围”居民住宅房屋搬迁工作是为落实国务院督导组关于广石化安全生产的整改要求具体推行的安全隐患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单位前期对未配合搬迁的14栋房屋进行统一拆除,供应商应对该14栋房屋拆除前的室内财物进行评估,并出具结论性意见或评估报告,评估参考资料为拆除房屋前的公证材料以及部分物品实物。 2.供应商应在符合相关评估规范的情况下,根据委托方及相关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案件的需要,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限,依法出具结论性意见或评估报告。 3.为配合开展相关司法工作,妥善处理14栋房屋的补偿事项,供应商应根据委托方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实际需求,依法参与行政复议、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再审)以及相关工作会议等活动,在上述相关活动中对所出具结论性意见或评估报告的内容作出专业性解释或出庭作证,协助委托方依法使用结论性意见或评估报告。 4.参与竞价供应商需为《广州中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2021年修订)》中的备选单位并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等相应资质,能够依法对14栋房屋室内财物进行评估,全面履行义务。 5.供应商应对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中所涉及的各类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6.评估按计件收费标准执行,每栋房屋对应一份结论性意见或评估报告,每件评估服务收费控制价在¥2,400.00元以内。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1.供应商对先期拆除的14栋房屋的室内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结论性意见或评估报告,评估参考资料为拆除房屋前的公证材料以及部分物品实物。 2.参与竞价供应商需为《广州中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2021年修订)》中的备选单位并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等相应资质,能够依法对14栋房屋室内财物进行评估,全面履行义务。 3.配合开展相关司法工作,依法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以及相关工作会议等活动。 4.评估按计件收费标准执行,每栋房屋对应一份结论性意见或评估报告,每件评估服务收费控制价在¥2,400.00元以内。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1-11-16 13:41:45 ~ 2021-11-20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1-11-22 09:00~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天小姐 18719410754/82378030

联系我们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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