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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6 21:27:45
3月24日下午,常平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开展交通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和治安环境。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方煜,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王勇现场督导行动开展。
行动中,常平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在常平大道翔龙天地段、常平火车站周边、东兴路等重点路段设卡查车,采取立体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摩托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假牌假证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等一律实行暂扣处理。
此外,民警还充分利用此次行动,向辖区群众宣传禁摩治电有关工作,提醒市民注意安全出行,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下来,常平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辖区治安环境持续稳定贡献力量。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看过来,请注意以下安全提醒!
1. 电动自行车须符合国家标准: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2. 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3. 电动自行车只可搭乘1人
4. 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5. 不得安装遮阳(雨)伞
6. 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冲红灯
7. 等待红灯时不得占用人行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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