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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3 11:40:42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2月0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2977001001
招标编号: HMIHMC12000098
建设单位: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洪梅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洪梅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期)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洪梅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9128364.24元
工程规模:洪梅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期),本次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有6座(其中,新建1座,洪屋涡垃圾转运站(东坊村)15t/d;拆除重建3座,分别为:黎洲角村垃圾转运站(洪梅02)10t/d,梅沙村垃圾转运站(洪梅05)4t/d,夏汇村垃圾转运站(洪梅03)4t/d;升级改造2座,分别为:尧均村垃圾转运站(洪梅08)50t/d,居民社区垃圾转运站(洪梅01)50t/d)。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发包范围:洪梅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期)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等)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施工图设计: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洪梅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期)(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美化、优化工艺、完善除臭系统及相应的附属设施,以及转运站周边景观环境美化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设计变更等)、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等手续。(2)工程施工:办理开工手续,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结算、负责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完成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分等级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分等级(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拟派)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负责人,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负责人,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服务期限:计划总工期为100日历天,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02日15时00分 开标室(11)
投标会时间:2020年12月02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王工0769-23167228/15818410028)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杨活 0769-8884120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中兴路行政服务中心4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卢树坤 0769-23167228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栋三楼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8、投标人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则该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9、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10、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11、投标人资格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施工方):2017 年 1 月 1日至今,在国内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 万元的环境卫生工程类工程施工(或环境卫生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仅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备前述业绩要求。1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或(2)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电话:0769-88841200,地址:东莞市洪梅镇中兴路行政服务中心4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3167228,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栋三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2、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6、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7、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10、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1、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2、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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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封面(正、副本).pdf.pdf | 2020-11-10 16:02:43.0 |
发布0098招标文件.pdf.pdf | 2020-11-10 16:01:24.0 |
发布0098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及格式.pdf.pdf | 2020-11-10 16:00: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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