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今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1-03-19 22:28:52

  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正式启动。据高明区住建水利局,只要在3月15日前递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都将被列为本次配租保障对象。

  根据该局印发的公租房配租公告,今年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条件与之前变化不大,主要调整是高明区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申请门槛由去年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8827元,调整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380元。

  高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配租的房源在高明大道水产批发市场一侧,是带电梯的楼房,且在去年底进行了重新修缮。

  据悉,本轮配租的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高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在高明区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及其家庭,以及具有佛山市户籍的新就业无房人员都可以报名。其中,高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人员请将申请资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新市民家庭将申请资料提交各流管服务中心。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高明区去年修订的公租房申请办法,凡是本市户籍的新就业无房人员,申请公租房时不用提供收入证明。只要未满30周岁,在市内无自有住房,拥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家庭成员没有价值10万元以上的汽车,家里也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的企业,且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或以上劳动合同,无论年入多少,都能提出申请。

  高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就业无房人员成功申请公租房的,房租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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