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01-57地块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3 16:57:00

  01-57地块位于罗湖区笋岗片区,为解决辖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罗湖区01-57地块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5G智能终端大厦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闻天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第五代移动通信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是各个国家争夺的战略制高点,《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5G要在2020取得突破性进展,《广东省培育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万亿级5G产业集聚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率先实现5G基础设施全覆盖及促进5G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要牢牢把握5G发展的战略性机遇,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产业快速发展,把深圳打造成为全球5G发展高地,始终走在5G时代的最前列。

  随着5G的到来,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和IOT等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深圳作为智能终端产业的领跑者,在5G的风口中,可充分利用深圳创新强的特点,集聚产业龙头,势必迎来新的产业发展高峰,也将极大提升深圳科技创新领域的地位。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罗湖区5G产业链生态打造,有助于带动区域实现5G终端设计、产业链把控、生产工艺、关键技术研发、基础科学研发的有机整合。同时,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推动深圳和罗湖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可行性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而其细分领域——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产业是《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所鼓励发展的产业类别,是罗湖区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罗湖区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主导产业方向之一。

  项目以5G智能通讯终端设计研发、统筹运营为核心,符合国家、省、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5G及物联网业务的发展,可在深圳实现百亿级销售规模,通过集聚产业人才,创新发展,有利于带动国内外各类5G及物联网协同产业资源向罗湖靠拢。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至2026年年收入可达350亿元,预计年创税4.5亿元以上,提供3600个就业岗位,集聚中高端专业人才,大幅提升罗湖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竞争力,对推动罗湖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经核实,深圳闻天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深圳市无产业用地。

  (三)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拟建设成为包括财务中心、客户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和研发中心(包含5G智能终端设计开发、AI+IoT产品设计开发和半导体设计开发)等的5G智能终端大厦。

  (四)初步建设规模

  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9296.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8.3。其中,研发用房66096.7平方米(含无偿移交罗湖区政府创新型产业用房17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200平方米。(最终以挂牌出让公告规划指标为准)。

  四、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A0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主体资格

  1.竞买申请人为注册在深圳市罗湖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及《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罗府办规〔2020〕1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三)技术品质

  1.竞买申请人或与其实际控制人相同的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为A股主板上市公司;

  2.竞买申请人或与其实际控制人相同的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入选2019年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十强企业;

  3.竞买申请人或与其实际控制人相同的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0年以上;

  4.竞买申请人或与其实际控制人相同的有关联关系的公司2019年营收不低于400亿元,纳税不低于4亿元;

  5.竞买申请人或与其实际控制人相同的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拥有5家以上(含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项目用地需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全部竣工。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 2 亿元/公顷(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额,不含地价)。

  3.产值规模(总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纳入罗湖区统计的产值规模不低于150亿元,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纳入罗湖区统计的产值规模不低于570亿元,前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纳入罗湖区统计的产值规模不低于1220亿元。

  4.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年产值)≥10万元/平方米(用于计算的建筑面积是未拆分的)。

  5.税收规模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在罗湖区纳税总额不低于2亿元,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纳税总额不低于8.3亿元,前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纳税总额不低于17亿元。

  6.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1吨标准煤/万元。

  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建筑环保、节能减排等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区位和规模

  罗湖区笋岗片区01-57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349平方米(上述指标最终以挂牌出让公告规划指标为准)

  (二)用地功能

  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设规模

  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9296.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8.3。其中,研发用房66096.7平方米(含无偿移交罗湖区政府创新型产业用房17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200平方米。(最终以挂牌出让公告规划指标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

  挂牌出让,具体招拍挂条件以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公告为准。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转让或出租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项目建成后,在全出让年期内,该项目100%的建筑面积不得转让,80%的建筑面积自用,允许不超过建筑面积20%的用房租赁给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且租赁价格不得超过租赁关系形成的上年度辖区同类型物业市场评估价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租赁价格评估报告)的70%,以支持产业链集聚。

  2.股权变更限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上述所称股权转让是指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

  3.抵押限制:竞买申请人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4.归属地限制:竞买申请人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土地出让年期内注册住所、工商税务登记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变更到深圳市罗湖区以外地区。

  5.若竞买申请人破产、清算、自愿或者强制迁出罗湖区或司法裁决拍卖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强制变更权利人的,由政府方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土地收回价格不高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剩余年期地价,竞买申请人自持建筑物补偿价格不高于建筑物成本价减折旧价。若政府方不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

  六、其他相关事项

  无。

  备注: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同时参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根据《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同时发布。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25666205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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