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召开乡村振兴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0 18:17:38

1月4日上午,鼎湖区召开乡村振兴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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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了《肇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检查验收工作方案(送审稿)》《鼎湖区2020年度各镇(街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为各镇(街道)、各村(社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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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已完成。2021年,我们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进入新阶段,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使整治行动常态化和整治成果长效化。我区计划出台鼎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奖补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良好的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经费支持,对每月检查排名后5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奖惩并举,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氛围,激励村(社区)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二是突出重点。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情况清、底子明,要扬长补短,把握重点。对基础较好的村(社区),我们不能满足现状,固步自封,而应巩固提升;对基础薄弱的村(社区),我们要大力补齐短板,抓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难点,逐个击破,努力提升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三是讲究方法。各镇(街道)要认真研判形势,因村施策,制定科学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前期,区乡村振兴办根据日常督导检查的情况,分别对各镇(街道)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工作意见。各镇(街道)要全面自查自纠,分类推进,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其它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

四是协调联动。要积极发挥结对共建单位的作用,结对共建单位要帮助结对共建村找出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帮助其解决制约人居环境提升的症结。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的业务指导,保持密切的联系,精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秀兰,各镇(街道)、60个结对共建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纳入人居环境整治的55个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和驻村第一书记、区乡村振兴办全体人员,共计15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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