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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0 15:19:08
3月12日,陈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到高要分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业务时,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当天下午17时15分左右,陈某驾驶摩托车来到高要公安交警大队禄步中队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时,在沟通过程中,民警闻到陈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且脸色发红、眼神迷离。民警于是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陈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原来陈某于当日午餐期间在家喝点酒,一直喝到15时左右。稍作休息后,陈某虽知酒后驾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侥幸心理还是让其铤而走险,于是便驾驶摩托车来到禄步交警中队办理相关业务。
目前,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予以记驾驶证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陈金阳 植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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