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永宁中学举办第11届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22 15:38:08

中山市永宁中学举办第11届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发布时间:2020-10-12 10:10     信息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0


  10月10日下午,为了更好落实《关于开展中山市第11届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继续大力推进“法治进校园” 活动,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永宁中学在学校体育馆举办第11届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由陈焕然、郭子民老师主持,初二年级全体师生观摩了竞赛全过程。

       永宁中学初二年级10个班各组织一个参赛队伍参赛,由4名学生代表组成。竞赛题目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的内容为主,都是与中学生学习、生活、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次比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题型,参赛选手热情高涨、斗志昂扬。第一轮必答题每支队伍表现都比较出色,随后进入激动人心的抢答题,大家摩拳擦掌,做好了抢答的准备。其中7号队伍和8号队伍表现特别出彩,在主持人还没完整读完题目,他们就按下抢答器,并且多次抢答成功,答案准确无误。场上比分你追我赶,气氛十分热烈,不时爆发出掌声。第三轮是风险题,设 A、B、C 三类题目,分别对应20分、30分、40分,各队须选择其中一类题目作答。不少队伍勇敢地选择了B类题目,个别队伍保险起见选择了A类题。各参赛队伍在第三轮表现出色,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到位。经过三轮激烈比拼,1号队伍和9号队伍出现分数相同,随后进入附加赛,附加赛为抢答题,最终1号队伍抢答成功且正确,荣获特等奖。

  最后,经过激烈竞争,初二5班和初二7班代表队荣获特等奖,初二2班、初二1班、初二9班代表队分别荣获一等奖,其他五支代表队均获二等奖。陈清茂校长、杨青华副校长、王志珍副主任分别为获奖班级代表颁发奖状。同时,戴放良主任要求初二年级全体同学在10月24日前进入中山教育信息港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对弘扬法律精神、维护法律权威具有积极意义。通过竞赛,同学们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继续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忠实履行法律的模范。


撰稿单位:中山市永宁中学撰稿人:谢芷芊校对人:戴放良二审:杨青华三审:陈清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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