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近六旬的男子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神湾镇因闯红灯撞上一辆小轿车,事故造成梁某受伤,两车损坏。经神湾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并协调,最终由梁某赔偿对方司机1500元,并自己承担医疗费用了事。
当天早上6时50分,神湾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神湾镇金凤路路口发生一宗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请求出警处置。
大队值班民警闻讯迅速前往现场,看到一辆“中山3662××”号牌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车上的物品洒落一地,旁边停着一辆粤T922××号牌小轿车,左后门尾部车身变型。所幸事故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轻微受伤。
经了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叫梁某,现年 58岁,湖南人。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及查看监控视频,确认事故因梁某闯红灯引发。
从视频中看到,事发当时,小轿车按信号灯正常行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行驶,且车辆速度较快,双方最终在十字路口中心位置发生碰撞。事发后,梁某和所驾电动自行车倒地,所幸仅受轻微伤。
在事故处理民警的见证下,双方协商后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梁某赔偿小轿车1500元车辆维修费用,而治疗费用也由梁某自己负责。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或靠最右侧道路行驶,并佩戴头盔,切勿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尤其不要闯红灯行驶,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容易造成自身伤害,同时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