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证“清白”,火炬3女子转账53万元!_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21-11-16 17:40:25

准确说出个人信息,冠上各种“罪名”,再通过网上办案,要求配合调查,但最终目的却是转账“安全账户”,这是冒充“公检法”骗子惯用的典型诈骗套路。近日,该类诈骗套路再次升级且持续高发。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0月24日,事主L女士接到一自称广西梧州市公安局“民警”的来电:你涉嫌利用身份证诈骗两百万元!

由于“民警”首先准确说出L女士的个人信息,使其对“民警”身份深信不疑。随后,L女士根据指示来到某酒店开房,并下载“飞书聊天”APP配合开展“视频办案”。期间,视频中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要求其将20万元转入指定“安全账户”核查资金流水。转账后,L女士迅速被对方拉黑。

案例二:

2021年10月27日,我区群众Y女士接到一自称茂名市公安局“民警”的来电:有人盗用您的身份参与洗钱犯罪,请配合调查!否则...

Y女士信以为真,遂根据对方要求设置了手机通话权限,又下载了“飞书聊天”APP配合“视频办案”和共享屏幕。期间,对方以保护事主资金安全为由,要求其点击某陌生网页链接填写个人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后,发现被扣费18万元。

案例三:

10月28日,我区群众X女士接到一自称南昌市公安局“民警”的来电:你涉嫌诈骗犯罪!我们有“通缉令”要给你!

X女士半信半疑地添加了对方QQ好友,发来的“通缉令”与其个人信息完全一致。随后,对方以协助调查证明“清白”为由,要求X女士录制个人脸部动态视频并下载“安全防护”APP填写个人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后,发现银行卡被扣费15万元。

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 你可要看清楚咯

1.初步骗取信任

嫌疑人通过网络软件改号,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准确报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个人信息,以获取初步信任。

2.引导开通屏幕共享或录制脸部视频

嫌疑人通过部分App自带的屏幕共享功能或者视频会议的形式,盗取个人隐私信息和验证码,或者指引拍摄脸部动态视频用于各类犯罪活动。

3.转账“安全账户”

监控事主手机后,开始引导转账,一旦发现事主不配合,则通过偷偷获取的验证码,在事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转账操作。

警方提醒

“公检法”机关不会电话、网上办案,更不会要求提供所有账户信息,只要提到钱,一律挂掉,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96110或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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