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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29 19:14:52
本报讯(记者 唐益)7月下旬,我省本科批次高校录取进入尾声,学生们陆续领到了录取通知书。记者从市助学办了解到,今年我市仍有省、市两级资助形式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其中,我市“大学通”项目已经有132人申领,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开放给学生申请。
■已有132人新申领“大学通”
记者从市助学办了解到,针对家庭贫困学生,我市有“大学通”助学金、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资助方式(可任选其一或两者同时申请)。今年,学生在4月5日前将《“大学通”申请表》等相关申请材料交到就读的高中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提出申领“大学通”助学金的有132人。截至7月23日,应届高中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已到市助学办办理的有2人。
按照“大学通”申领要求,每年7-9月,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须由本人带上录取通知书和《大学收费明细》复印件各1份(须交验原件),亲自到市助学办办理申请手续,才算完成全部申请事项。因此,市助学办提醒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及时到市教体局一楼党员活动室办理相关手续。
除首次申请的学生,往年已申请“大学通”的高校再读学生,也可申请续领。截至7月23日,续领助学金且已提交《中山市“大学通”资助对象在校情况表》的共136人。
■信用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2万元
除了我市的“大学通”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据市助学办介绍,2017年6月,我市加入并开展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向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此贷款方式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贷款金额为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
记者了解到,申请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合同电子化,学生在经过高中预申请的,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果无经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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