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公开招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0-07-16 16:04:36

【招标】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公开招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0-07-15 14:24:22  发布人: 南海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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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商:

  依照南海区教育局以及星辉学校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依法对本次送教上门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1

项目名称

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

2

项目内容

对我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共4种类型服务内容。包括:A类、关怀服务;B类、康复课程;C类、特教课程;D类、康教结合。

项目服务时间:2020年3月—2020年8月

3

准入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专为残疾人、少年儿童等提供养护、医治、康复、托管、辅导、教育等服务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上班时间

地点:南海区星辉学校

5

项目造价上限

23.29万元(含税)

6

评标办法

采用以综合评标法实施评分

7

递交资质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10点前

地点:南海区星辉学校

数量:正本副本各1份

注:投标文件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

8

开标会

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10点

地点:南海区星辉学校会议室

9

联系人

伍老师

电话:13022017161



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是就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质量验收标准按佛山教育局、南海区教育局送教上门督导检核表为准。

  二、投标价格

  1、本项目约投入资金:232900元,含税。

  2、投标价格所进行服务内容规格严格按照南海区教育局出具服务内容(见附件1)执行。

  三、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附原件备查);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1、3、4项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委托书。

  四、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7月17日上午10点前递交资质文件,2020年7月17日上午10点在南海区星辉学校进行开标。

  2、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以综合评标法实施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3、开标会

  开标会由南海区星辉学校主持。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予以记录。

  6、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2)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

  (4)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7、评标、定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根据《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得出分数。定标由评标小组根据最高分者确定为中标人。

  五、合同签订、验收及项目结算

  1、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一经确定,且公示期满后即与招标单位签订服务采购合同。

  (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减少合同份数。

  (3)履约过程中如有变动,由中标单位及服务团队自行协商解决。

  2、验收

  中标单位资源协调与管理、项目进展监控,中期进行验收,验收事宜由南海区教育局、南海区星辉学校及南海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建检查验收组负责组织实施。

  3、项目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本项目结算时计算服务量以服务对象数量、服务时间量、项目汇报检核等资料为依据;服务费含税金等所有费用。

  附件:1、《项目采购内容》

     2、《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

  


  附件1:

  项目采购内容

  第一节   服务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精神,切实保障我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4〕54号)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5〕18号)的具体要求,为了维护和促进南海区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力,逐步开展我镇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服务工作,满足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及家庭的不同教育康复需求,促进重残儿童少年的健康发展。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在我镇范围内常住人口,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4周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内容

送教类别

送教内容

A类

康复课程

A1-康复知识宣传

A2-家长培训

A3-康复训练

A3-1-粗大运动训练

A3-2-精细动作训练

A3-3-语言训练

A3-4-感觉统合训练

A3-5-情绪与行为干预

B类

特教课程

B1-康体活动

B2-生活自理

B3-生活适应

B4-社交沟通

B5-生活语数

C类

康教结合

C1-康复知识宣传

C2-家长培训

C3-康复训练

C3-1-粗大运动训练

C3-2-精细动作训练

C3-3-语言训练

C3-4-感觉统合训练

C3-5-行为与情绪矫正

C4—特殊教育

    C4-1-康体活动

    C4-2-生活自理

    C4-3-生活适应

    C4-4-社交沟通

    C4-5-生活语数

  三、项目实施单位

  具体实施送教项目,为有需要并符合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实现教育康复一体化。

  四、服务时间

  2020年3月—2020年8月。每个服务对象每月“送教上门”不少于4次,每次5个课时,每学期不少于120个课时。

  五、服务形式

  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需求,采取不同的服务形式。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社区实施一对一的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和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与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有关社会组织等)合作举办分教点等形式开展送教服务。

  六、人员要求

人员

要求

备注

说明

项目负责人

特教老师或

社会工作师

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或儿童青少年服务相关专业背景;

有2年以上从事特殊教育或特殊儿童少年服务经验。

项目统筹

送教人员

送教老师

1、应届专业的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毕业生;

2、有教师资格证或从事特殊教育经验的老师。

项目具体执行

康复治疗师

应届康复专业毕业生;

有康复治疗士证或从事儿童康复经验。

项目具体执行

社工

应届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毕业生。

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证或从事残障儿童少年服务经验。

项目具体执行

  七、服务人数及费用

  送教上门人数:34人,按6850元/人/半年计算,共232900元(含税)。



  附件2:           

星辉学校2019-2020学年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表

评审内容

分值

自评分

用户需求条款响应情况

(10分)

1. 完全响应要求,无差异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分;

2. 基本响应要求,个别条款有差异9-6 分;

3. 个别条款不响应要求5-1 分。


项目服务方案

(25

分)

机构管理及规章制度(5分)

1. 制度科学合理,配套措施完善5分;

2. 制度模式有一定特点,但配套措施不完善3-4分;

3. 制度模式无特点,基本无相应配套措施0-2分。


项目运作及熟悉程度(5分)

针对送教上门项目内容的熟悉程度,链接机构及当地资源,提出可行、细致、丰富的项目构想,对各合格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优秀5分;良好3-4分;一般1-2分;差或无方案0 分。


服务实施方案(10分)

服务实施方案包括:服务管理架构、服务目标;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数量、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及工作方法;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方案等。

1. 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 7-10分;

2. 方案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 4-6分;

3. 方案尚可,个别偏离本项目要求1-3分;

4. 没方案得0 分。


多元化服务

(5分)

1. 服务过程中,能提供志愿服务、服务对象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个案跟踪等多元化服务5分;

2. 服务过程中,能提供志愿服务、服务对象集体活动等多元化服务 3-4分;

3. 服务过程中,未能提供其它服务1-2分;

4. 没方案得0 分。


项目人员配置

(25

分)

管理人员配置(3分)

管理人员的资质与经验(如:学历证、资格证、履历表等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情况进行横向比较0-3分。


专业人员配置(20分)

根据投标人持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特教资格证、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数进行横向对比:

优秀15-20分;良好10-14分;一般5-9分;差0-4分。


督导人员配置(2分)

督导人员资质与经验(需提供投标人与督导签订的督导协议、督导履历表、督导相关资格证书为佐证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情况进行横向比较:0-2分。


同类业绩情况

(20分)

针对送教上门项目相关经验及业绩进行横向对比:

优秀15-20分;良好10-14分;一般5-9分;差0-4分。


满意度评价

(10分)

同类项目业绩获得用户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情况:

1. 5分为用户评价满意或更高评价;5分为第三方评价合格或以上,合计10分;

2. 用户不满意或没有第三方评价的,相应扣分。


各类资质要求

(6分)

1. 投标人具备残障教育康复资质(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

2. 投标人具备开展残障康复经验(1年以上0.5分,3年以上1分,5年以上2分);

3. 具备开展残障康复医疗器材或场地(横向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1.5分,一般1分,差或无0分)。


相关获奖情况

(4 分)

投标人获得区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荣誉,每个得 2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 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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