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09 22: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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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补充说明

       一、参加应聘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2020届毕业生,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与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

       二、参加应聘的其他社会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除外,不含20192020届毕业生),还须符合的条件补充说明如下:

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包含国家、省、市级相关奖励;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

       三、因教育部已经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故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无需提供中国驻所留学国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21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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