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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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发布时间:2021-11-30 21:08:08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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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802574517033A | ||
单 位 名 称: |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曹素琼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开 办 资 金: | ¥1.0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11-05-05 | 证书有效期: | 2021-05-24 至 2026-05-23 |
住 所: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政务中心4楼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改革现行的住房低租金制度,按商品经济的原则确定房租,相应发给职工住房补贴,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住房,按照价值规律办事。(二)改变住房资金分配体制,把住房消费资金逐步纳入正常渠道,使目前实际用于职工建房、修房资金的大量暗贴转化为明贴,并逐步纳入职工工资;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三)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的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实现住房建设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四)建立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五)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 ||
举 办 单 位: |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登记管理机关: |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法定代表人 | 雷丽琼 | 曹素琼 | 2019-07-09 |
2 | 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 2017-07-13 |
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清城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 (一)改革现行的住房低租金制度,按商品经济的原则确定房租,相应发给职工住房补贴,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住房,按照价值规律办事。(二)改变住房资金分配体制,把住房消费资金逐步纳入正常渠道,使目前实际用于职工建房、修房资金的大量暗贴转化为明贴,并逐步纳入职工工资;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三)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的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实现住房建设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四)建立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五)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 2016-06-23 |
4 | 住所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大楼436室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政务中心4楼 | 2016-06-23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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