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文化站物业管理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20:11:50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文化站物业管理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文化站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文化站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1-324990

(三)预算金额:5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服务描述:伦教街道文化站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包括伦教街道南苑路文化广场及东侧文化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内容包括:出入登记、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停车管理、物资搬运及场地清洁等。 一、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管理人员工作内容 (1)每周不少于3次,对服务区域进行查巡,经常与采购人沟通;及时解决各区域提出的问题,并向采购人反馈具体情况。 (2)须安排保安人员每年最少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晚进行服务区域内范围的消防巡查;定期对服务区域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安保人员工作内容 (1)积极开展安保、治安巡逻等勤务工作,有序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引导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工作;保障采购人的生命财物安全,及时控制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纠纷事件的场面。 (2)做好值班治安巡逻及记录。对每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有时反馈;负责监控系统观察监控区域的人员财物及秩序、消防设备情况等的报警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每天下班后值班人员要检查各区域是否关好门窗、水电、电梯等,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保安人员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对进入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及时监控;对需要提供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对非正常拍照等干扰影响服务区域内工作秩序的行为,给予及时限制,并立即报告采购人进行处理;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监控,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服务区域内的干扰。 (4)保安人员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采购人做好在服务区域内举办各项活动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5)保安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工作人员。 (6)对于非来访服务区域者应主动查问,谢绝推销、防止其它闲杂人员进入或聚集在服务区域出入口处。 (7)文化广场禁止摆卖及一切非法演出活动,如有发现必须第一时间劝退并通知采购人。 (8)每月清洗文化广场内水池一次,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 (三)其他项目 (1)若在非工作时间期间,因采购人有突发紧急任务要求或举行各项活动,成交供应商需安排安保人员加班,费用按每次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2)协助采购人完成各项活动物资材料搬运及场地清洁工作,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安保人员,费用按每次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二、工作时间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确定,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在非工作时间期间,若因采购人有突发紧急任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即时进行响应,安排相关岗位人员0.5小时至1小时内到岗服从工作安排。 三、人员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人员负责伦教街道文化站物业管理全面工作。 (二)共需安排安保人数不少于8人,负责日常安保,维护街道服务区域内场所的办公秩序、开展公共地方的巡检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人员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可由采购人进行推荐。 (二)服务人员必须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待人和气,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普通话、粤语流利,工作细心认真,遵规守纪,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人员成本 (1)安保人员不低于56089元/人/年。 (2)安保人员加班费按12.4元/人/小时。(参考2020年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其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20元/26天/8小时×加班基数1.5倍=12.4元/小时)。 (四)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更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服务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7)在发生服务人员被退回或离职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协商再替换事宜,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替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釆购人工作; (8)成交供应商在更换服务人员前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交供应商与服务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服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入职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等资料。 (二)根据服务人员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之间的关系,向采购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三)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及区的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四)按采购人要求,服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五)成交供应商需定期会同采购人共同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并委托采购人进行服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和工作考核,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给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福利。 (六)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七)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八)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九)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薪酬管理、福利发放、社会保险投保。 (十)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协商及赔偿等事宜。 一、服务期限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采购文件或采购人要求,在伦教街道南苑路文化广场及东侧文化大楼区域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二、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服务人员工资、补贴(包含节假日福利补贴)、保险、培训辅导、管理费、搬运费、清洁费、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三、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上岗。 (二)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用户更换合格的人员。 四、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按本合同金额的 5% 交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若没有出现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或违约或因任何原因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下列工作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收回履约保证金: (一)已妥善处理本合同的债权债务(工资、税费、社保及其他欠款)。 (二)必须做好交接期各项工作,确保本项目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完好移交。 五、考核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每月进行一次小检,每季度一次自检,发现问题须及时整改,并提供自检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具体操作方法由采购人实施,根据服务范围及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检视,对于发现的问题,对照《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评分表》作出相应扣分。(考核方式可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和成交供应商进行商议) (二)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交检查报告。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成交供应商的自检资料进行季度考核,考核评价分A满意(90分以上)、B良好(90分-80分)、C合格(80分以下)三档。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考核评价书面材料,考核评价A级下一季度开始支付每月服务费100%,服务评价B级下一季度开始支付每月服务费90%,服务评价C级下一季度开始支付每月服务费80%。如连续2次评价C级时,采购人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总价由安保管理服务费+其他项目(加班费、物资搬运及场地清洁费)组成。其中安保管理服务费占合同总价的95%,其他项目(加班费、物资搬运及场地清洁费)占合同总价的5%。 (二)每月20日前支付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用 =安保管理服务费÷12个月,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三)第一季度按合同约定的“每月服务费用”支付,第二、三、四季度在支付服务费前,根据季度考核评价确定下一季度的服务费用。 (五)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除季度考核外,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具体操作方法由采购人实施,检查人员必须两人以上,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有针对性地检视,现场进行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做好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对照《物业管理服务季度评分表》,就成交供应商服务不足的地方作评分。 1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1-12-27 17:15:03 ~ 2021-12-30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1-12-31 09:00~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小姐 27758782

联系我们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万里路2号16卡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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