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十四楼

中山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客户基本情况与开票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2000052498998J
单 位 名 称: 中山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蔡刘建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2-08-16 证书有效期: 2020-12-29 至 2025-12-28
住           所: 中山市博爱六路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十四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青年发展相关活动开展,协助研究拟订、协调、落实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工作,协助各级共青团组织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指导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协助培育和发展青年志愿者组织,推进“社工+义工”联动模式,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向精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指导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推进青年社区学院建设。培养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和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人员(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有效批文开展业务)。
举 办 单 位: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 中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广东省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试验区日常工作。指导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培养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和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人员。负责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日常工作,指导推进“社工+义工”联动模式,推动常态志愿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自主化方向发展(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有效批文开展业务)。 指导青年发展相关活动开展,协助研究拟订、协调、落实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工作,协助各级共青团组织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指导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协助培育和发展青年志愿者组织,推进“社工+义工”联动模式,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向精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指导青少年社会工作开展,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推进青年社区学院建设。培养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和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人员(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有效批文开展业务)。 2021-03-24
2 法定代表人 李晓婷 蔡刘建 2021-03-24
3 法定代表人 符智钢 李晓婷 2020-12-28
4 法定代表人 李晓鸣 符智钢 2019-06-25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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