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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8 17:51:32
娄底幼儿师范升专科,
命名“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原娄底师专校友正在反对!
娄底幼儿师范的前身,是湖南冷水江师范,1952年创办于新化县城,初名新化师范,为初师,1956年第一次升格,由初师升格为中师。
1984年,省教育厅中师“三定”会议上,鉴于新化师范校园面积太窄,只有20.5亩,原址无法拓展校园,又无条件获得当地较为理想的办学用地,受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的主动邀请,决定将新化师范整体搬迁至冷水江市境内办学,1985年起,更名为冷水江师范。
9月10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湖南省2021年度高等专科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设置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娄底幼儿师范升格为专科层次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成为既定事实。
日前,原娄底师专校友对其命名提出了看法:
关于反对新筹建的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命名事宜的申请书
尊敬的省教厅领导:
我是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系()级(),最近在省教育厅网站看到2021年度高等专科学校设置事项公示,其中就有冷水江师范要新筹建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我们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的广大校友看到后非常气愤,认为此命名严重违法不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发厅〔2020〕6号)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名称,还应遵循以下规范:
(二)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高等学校曾使用过的名称。
(三)避免与其他学校名称相近,引起混淆。
其第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依法保护承载学校历史与声誉的校名无形资产,保持名称稳定,原则上同层次更名间隔期至少10年。
根据以上教育部的命名规定,冷水江师范不能够违规违法使用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专属名字作为新校名,法理上不符合。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此命名未经过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前身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组建成立 )的正式公文授权,与教育部教发厅〔2020〕6号文件要求明显不符。
二、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继承了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一切法律权益关系,更包括了学校校史和声誉校名等无形资产,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校名属于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无形资产。
三、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在继承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校名资产外,同时也继承了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学子校友资产及毕业学子对其所形成的特殊的人身依附和荣誉等法律权利。
四、由于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学子的毕业学历证书和求学经历及其产生的其他权益有专属与唯一性。
冷水江师范使用这专属名字,在社会上会造成事实上的混淆,损害了原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和广大学子的荣誉权,此荣誉权未经授权不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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