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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10 00: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为全面、准确地把握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探索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为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投资主体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08〕59号),国家体育总局将从2008年9月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根据前期各省区市回复的准备情况,确定参加此次专项调查的有北京、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18个省市。
二、时间安排
(一)9月正式启动,总局召开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启动会,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二)各省区市于9月25日前按照《我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省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2009年1月底前完成各省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领导重视。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是我国开展的第一次体育产业专项调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省区市体育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对于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局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以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调查任务。
(二)建立实施机构。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成立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与本次专项调查有关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产业分会),具体负责专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省市应结合自身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实施机构。
(三)搞好经费保障。积极落实调查经费,经当地财政部门批准,可从本年使用公益金中支出。参加专项调查省市的实施方案经审核后,总局给予少量经费补助。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黄海燕 (021)51253519 13681950086
Email:chyfh@126.com
经济司联系人:
孟祥瑞 (010)87182021 13911008060
赵 颖 (010)87182815 13911982815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的函
附件2: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3: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4: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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