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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民法典》 做普法明白人
——记东区水云轩小学《民法典》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发布时间:2020-11-17 17:57 信息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0
为增强学校师生和家长们的法治安全意识,帮助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新风尚,中山市东区水云轩小学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法律宣讲进课堂 护航青春助成长
为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重要精神,进一步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安全观念,10月30日,东区水云轩小学邀请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公益普法宣讲团成员何俊发以电视直播的方式为全校近2500名师生开展《民法典》普法知识讲座。
讲座中,何律师将《民法典》知识与学生生活相结合,就社会热点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系统解读,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看!同学们端正坐姿,正听得津津有味呢!
此次《民法典》普法知识讲座,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为建设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校普法齐携手 共创文明新辉煌
水云轩小学重视法治教育,为了提升家长的法律意识,畅通家校之间的沟通渠道,10月23日下午,东区水云轩小学召开了全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林小舟校长、学校全体行政、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以及各班的家委会主任和义工队长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让学校的法制工作开展得更加顺畅,学校聘请东区起湾派出所警员李木生为学校法制辅导员,聘请东区起湾派出所副所长罗勇彬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林校长为他们颁发了聘书。同时,学校还聘请了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朱志强律师为学校专业的律师顾问,并进行了签约。
会议上,朱志强律师以学校家委会工作会议为契机举行了一场小型的《民法典》讲座,带头深入宣传学习《民法典》。朱律师从遗产遗嘱继承、规定离婚“冷静期”、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门槛等社会热点话题,结合典型案例,与在场老师和家长们进行解读和分享。
《民法典》普法宣传,从校园开始,带动家庭,进而辐射社会,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本次《民法典》学习得到了家委会成员们的一致肯定,大家纷纷表示会积极发挥家校的桥梁作用,做优秀的家长带头人,家校合作形成合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共创新辉煌。
党建引领,共建文明校园
为深入学习《民法典》,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助推依法依规治校,促进文明校园建设。11月4日,东区水云轩小学党支部书记林小舟同志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朱志强同志分别代表各支部签订共建协议,推进支部之间阵地联享、组织联动、活动联办、党员联训、发展联促,构建联动共建、互助共赢的新格局。
签约完毕后,朱律师围绕《民法典之亮点与校园治理》主题开展了专题培训讲座,给老师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普法课。朱律师列举了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展现了严肃的法律条文在生活中的灵活运用,使《民法典》中许多抽象的法理得到诠释,让老师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的理解。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东区水云轩小学开展一系列《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师生及家长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对全面推进学校依法依规治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也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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