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中山市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权限,什么情况下由市政府(或市局)批准即可?什么情况下由区政府(或区局)批准即可?

发布时间:2021-10-20 17:58:26

想了解中山市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权限,什么情况下由市政府(或市局)批准即可?什么情况下由区政府(或区局)批准即可?

  • 待审核2021-09-29
  • 处理中2021-09-29
  • 办结2021-10-11

诉求信息

诉求编号: 012109291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中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权限 递交时间: 2021-09-29 11:31:16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自然资源局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想了解中山市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权限,什么情况下由市政府(或市局)批准即可?什么情况下由区政府(或区局)批准即可?

处理信息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我市没有下辖县级人民政府,我市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均须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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