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一)_

发布时间:2018-04-24 16:04:00

塑胶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一)_

塑胶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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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9 体博网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胶部品的外观要求及性能测试等项目。

  本标准适用于供应商生产、研发摸底测试、试生产、批量生产、IQC 来料检验、QA 增强性试验等各个阶段。

塑胶产品

  二、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不良缺陷定义:

  2.1.1 塑料件不良缺陷定义

  2.1.1.1 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2.1.1.2 硬划痕(有感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样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2.1.1.3 细划痕(无感划痕):指样品表面没有深度的划痕。

  2.1.1.4 批锋(毛刺):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顶针孔、镶件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摸上去有刮手感觉。

  2.1.1.5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1.1.6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结合线。

  2.1.1.7 气纹:因气体干扰使塑料件表面形成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2.1.1.8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塑料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痕迹。

  2.1.1.9 银纹: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2.1.1.10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在塑料件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2.1.1.11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2.1.1.12 拖花/拉伤: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2.1.1.13 缺料: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2.1.1.14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作用等原因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1.1.15 杂质:有异物混入原料中等原因,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呈现出斑点。

  2.1.1.16 气泡:由于原料未充分干燥,造成成型后产品内部有缩孔。

  2.1.1.17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产品表面有细小的塑胶凸起。

  2.1.1.18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原样件的颜色的差异、或同一套外壳之间呈现出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2.1.2 喷漆件不良缺陷定义:

  2.1.2.1 毛絮:油漆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2.1.2.2 积漆:由于油漆的流平性较好,容易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2.1.2.3 缩水:塑料件表面存在的缩水,在喷漆后没有盖住反而更明显。

  2.1.2.4 桔皮纹: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2.1.2.5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2.1.2.6 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2.1.2.7 手印:在油漆未干燥时,用手摸样品而在样品表面留下的手指印痕。

  2.1.2.8 油漆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脱落的现象。

  2.1.2.9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附着的细小尘粒或杂质。

  2.1.2.10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2.1.2.11 雾状:整个产品表面的光泽度不好,看上去像有一层雾。

  2.1.2.12 气泡:在涂层表面呈现的小鼓包,用手指一扣能自动爆破。

  2.1.2.13 光泽不良:喷漆件表面呈现出与原样件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2.1.3 印刷字体不良缺陷定义:

  2.1.3.1 色薄:印刷字体的颜色偏淡。

  2.1.3.2 重影:二次印刷的整体错位。

  2.1.3.3 锯齿:字体的边呈现锯齿状。

  2.1.3.4 扩散:字体的边缘呈现模糊状。

  2.1.3.5 针孔:在应该有印刷的地方出现点状的缺少油墨。

  2.1.3.6 溅点:在应无印刷的区域出现点状油墨。

  2.1.3.7 花斑:对于大面积印刷不均而出现的局部斑状不良,此区域与别的区域看上去明显不同。

  2.1.3.8 粗细不均:字体的各个笔画之间出现粗细不一样的现象。

  2.1.3.9 字体倾斜:各字体或同个字体的底部不在同水平线上。

  2.1.3.10 字体偏位:字体偏移指定的位置。

  2.1.4 电镀件的不良缺陷定义:

  2.1.4.1 漏镀:在应该电镀的地方没有电镀,所以露出底材。

  2.1.4.2 镀层脱落:样品表面出现电镀层起皮的现象。

  2.1.4.3 污迹:在电镀件表面所残留的油污印迹。

  2.1.4.4 局部发黄:由于电镀时电流过大等原因造成样品的颜色发黄。

  2.1.4.5 暗斑:样品表面有局部发暗的现象。

  2.1.4.6 麻点:电镀件表面出现的颗粒状缺陷。

  2.1.4.7 针孔:在电镀件表面有针孔状的不良。

  2.1.4.8 雾状:电镀件表面出现的局部发白或模糊现象。

  2.1.4.9 粗糙:由于塑料件的模具没有抛光好,造成电镀件表面不光滑。

  2.1.4.10 色泽不均:电镀件表面出现的颜色及光泽不均匀的现象。

  2.2 缺陷分类的定义:

  2.2.1 严重(致命)缺陷(A 类缺陷):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或有安全隐患的缺陷,或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或主要功能不能实现的缺陷,以及导致用户拒绝购买或导致用户退货、投诉的产品缺陷。

  2.2.2 重(主要)缺陷(B 类缺陷):用户能够接受,但生产应严格控制的影响产品功能、性能的缺陷,或产品装配上的缺陷,或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

  2.2.3 轻(次要)缺陷(C 类缺陷):轻微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

  2.3 外观面的定义:

  2.3.1 A 级面(I 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如面壳的正面、顶部。

  2.3.2 B 级面(II 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如面壳的侧面。

  2.3.3 C 级面(III 面):暴露在外,且只有将壳料翻过来才能看到的次要表面,如底部。

  2.3.4 D 级面(IV 面):未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看不到表面,如反面。

  2.4 缺陷代码对照表:(表 1)

  三、检验条件及检验环境的规则如下:

  3.1 距离: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 300MM-450MM;

  3.2 时间:每片外观检查时间不超过 3-5 秒(如果 5 秒内看不出的缺陷可以不算在内);

  3.3 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 度;

  3.4 照明:光照度达 600-800LUX;

  3.5 检查视力:不低于 1.0,且视觉正常,不可有色盲、斜视、散光等;

  3.6 检查顺序:先正面 顶部 侧面 底部 反面

  四、塑胶产品的外观检验:

  4.1 塑胶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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